造纸|因锅炉房地面洒有重油油渍,厦门永丰馀被罚三万元
近日,笔者从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获悉,永丰馀纸业(厦门)有限公司因原锅炉房东侧地面洒有重油油渍,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三万元。
据公告显示,8月4日,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对永丰馀纸业(厦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企业原锅炉房东侧地面洒有重油油渍。
该事实有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于8月5日对永丰馀纸业(厦门)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曾元彦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证据为凭。
公告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8月7日,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于以《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陈述申辩权。但永丰馀纸业(厦门)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被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永丰馀纸业(厦门)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