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将茄子和水泥纸箱整箱出售,新疆一商贩被罚上万元
5月26日,笔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官网获悉,当地一蔬菜商贩将茄子和水泥纸箱整体销售,且未告知消费者销售总价包含箱子重量,涉嫌欺骗消费者,被市场监督局罚款上万元。
2020年1月29日,十二师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疆九鼎恒兴蔬菜经营有限公司一号大棚P2-28号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王XX在1号大棚销售茄子。现场有68个箱子,执法人员将茄子外包装箱打开后,发现内壁中罐有水泥。
经调查取证,当事人陈述:销售的茄子和包装箱一起整箱销售,总价包含箱子重量,但销售时没有告知顾客该情况。这一情况涉嫌欺骗消费者,不过在现场笔录中,当事人表示自己并不知晓包装箱掺杂水泥,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及时停止了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事人销售的茄子每公斤按3元出售,共18公斤,整箱价格为54元。执法人员对拆开的水泥箱子进行称重,单个箱子重量为2.65公斤。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规定。
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执法人员对其从轻处罚,没收其蔬菜包装销货清单中违法所得2385元,作出“违法所得五倍罚款”,即罚款1192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