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纸|厦门一企业进口箱板纸时漏税,被海关罚款逾15万元
5月13日,笔者从厦门海关官网获悉,厦门嘉谷纳商贸有限公司在进口包装纸时,使用了编码4804310090进行申报,该编码产品为未漂白的其他薄牛皮纸及纸板,进口优惠税率为2%。
而其实际进口的产品为强韧箱纸板(再生挂面纸板),编码为4805240000,进口优惠税率为6%。两类编码税率差高达4%,使得厦门嘉谷纳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的四票货物,合计漏缴税款308894.9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厦门海关决定对厦门嘉谷纳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5.44万元整。